五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1.5 应按照减量化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
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日光灯管、飞灰、技术可行、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适度规模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焚烧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废金属、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法规,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运行和管理,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地表水、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设计、污水、
四 、应对地下水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对烟气、设备可靠、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
二 、炉渣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以减少热污染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七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散落和滴漏。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资源化 、应用新工艺 、采取工程措施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以减少处理量,运输和处理。向外排放的,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六、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经监测、 1.6 卫生填埋、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填埋气体。防止污染环境。立项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收集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运输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